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四号检察建议”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“脚下安全”,连日来,嘉荫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开展法律宣传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、实地踏查督促整改等措施,不断推动“四号检察建议”落地生根。
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,迅速行动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积极与嘉荫县住建局、公安局、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及时沟通交流,详细了解区域内窨井盖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,并就规范窨井盖管理、保障人民群众“脚下安全”工作提出具体建议及整改措施。通过实地走访踏查,嘉荫县住建局共排查全县窨井盖2961个,维修破损井盖185个,补装缺失井盖4个,填埋废弃窨井6个,切实保障了市政基础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,有效提升了群众出行满意度。
据了解,“四号检察建议”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制发的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,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,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蕴含着“小井盖、大民生”的检察担当、司法温度和为民情怀,是一项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。下一步,嘉荫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动落实“四号检察建议”,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综合治理,为平安嘉荫建设贡献检察力量,用“检察蓝”守护嘉荫县的法治蓝天。
嘉荫县融媒体中心:闫春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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