截至6月9日16时,全国21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24个城市涉疫,共有高风险地区7个,中风险地区30个。
按照《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89号关于冬季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》的规定,有14天以内涉疫城市旅居史、接触史、暴露史和与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同时空、同轨迹的抵返我市人员,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(村、林场)和工作单位报告,并积极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疫情管控措施落实。
对隐瞒涉疫城市旅居史、接触史、暴露史的;不如实报告与新冠病毒阳性病例同时空、同轨迹的;在隔离期间私自外出的,依法严厉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。
请广大市民对违反上述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,进行监督举报,一经查实,给予首报人最高50000元人民币奖励。
市指挥部办公室:0458—6117605
公安机关举报电话:0458—3609307
伊 美 区:0458—3607728
友 好 区:0458—3298188
乌 翠 区:0458—3688345
金 林 区:0458—3738444
铁 力 市:0458—2285523
汤 旺 县:0458—3537215
嘉 荫 县:0458—2622509
丰 林 县:0458—3583787
南 岔 县:0458—3477380
大箐山县:0458—3436105
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
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
2022年6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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